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的规定,结合我院教学管理实际,经研究,现将我院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5月1日至5月3日(周五至周日)共计3天。
二、学生放假时间:4月30日(周四)下午下课后离校,5 月3日(周日)下午返校,晚上召开班会,清点人数。
各部门、单位可结合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值班,并将值班人员名单报办公室,放假前做好安全检查工作。学生处、各系统计好留校人数并报总务处,总务处安排好留校生的食宿。学院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,做好值班记录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山东海事职业学院
2015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