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 学校概况  新闻中心  机构设置  教学科研  招生就业  合作交流  校园文化  数字校园 

首页 > 公告通知 > 正文

关于2015年中秋、国庆节放假的通知

时间:2015-09-15来源: 点击量:

各部门、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,经研究,我院2015年中秋、国庆节放假调休安排如下:

一、 放假时间

9月26日-10月4日放假调休,共9天,10月5日正常上班。学生9月25日下午下课后可以离校,10月4日晚返校,各班召开班会并统计学生到校情况。

二、 注意事项

(一) 安全要求

放假前,各部门、单位要做好安全检查,安全保卫处牵头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,消除各种安全隐患,做到师生离校时关门、关窗、断水、断电;学生处、各系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,掌握留校学生情况,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。

(二) 值班要求

各部门、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,学院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,做好值班记录,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,遇突发事件,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和全院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
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办公室

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

校区地址: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智慧南二街1000号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编号:鲁ICP备14016113号 鲁公网安备 3707910200010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