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》等相关规定,现已完成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的综合面试、专业试讲/演讲、考察、体检等工作。现对达到最低合格线70分,且考察、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(名单见附件),公示期为5天,自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。
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向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反映,反映问题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(单位)、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,以便及时反馈。
备注:拟聘用公示人员须在入职报到时提供所要求材料(如下),届时提供材料不全者取消录用资格,由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,造成的空岗顺延补录。
1.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一寸照片2张、学历学位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职称证(如有)、教师资格证(如有)、党员证明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证件;
2.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政审表(原件);
3.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教师招聘体格检查表(原件);
4.有工作经历的,须同时提供《离职证明》或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》(原件)/无工作经历的,须同时提供《无工作证明》(原件)/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(原件)
电话:0536-3083569(周六、周日不休息)
邮箱:sdhsrsc@163.com
山东海事职业学院人事处
2023年8月16日